概念
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湖南省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湘政办发〔2024〕1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3〕3号)。
申报好处
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不超过80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
申报条件
1 、在湘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较强研发条件、研发能力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上年度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
2 、项目主要内容需是建设研发实验室或技术中心等技术研发机构。
3 、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发工作的科技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 60 周岁(含)以下4、 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引导资金经费的 2 倍。
申请文件
点击“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025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即可查看通知原文
0731-88558105